工作職責
市發改委:總體把握宏觀經濟形勢分析預判,根據各縣區和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形成全市經濟運行總體態勢研判報告;跟蹤監測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加強重點項目建設過程監測與調調度;跟蹤并提供監測部分營利性服務業營業收入和工資總額完成情況。
市統計局:為全市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及時提供數據支撐;加強經濟運行監測預警,根據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運行監測情況,形成統計綜合分析報告;積極主動指導、服務相關部門,做好企業、項目入庫入統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做好農業經濟發展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農業增加值(含農林牧漁及其服務業)、農業產值、牧業產值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工信局:做好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負責提供規上工業產值、規上工業增加值、規下工業增加值、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互聯網服務營業收入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財政局:對財政收入、支出進行預期管理;負責提供七項重點支出、部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工資總額、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外事商務局:做好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行業運行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批發業商品零售額,零售業商品零售額,住宿業營業額,餐飲業營業額,部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營業收入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住建局:做好建筑業、房地產業運行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建筑業總產值,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商品房銷售面積,房地產從業人員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旅游文廣局:做好文化產業、旅游產業、娛樂業運行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營業收入和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交通運輸局:按做好道路交通運輸業運行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道路運輸總周轉量,部分教育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海洋漁業局:按做好水上運輸業和漁業運行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水上運輸總周轉量,港口吞吐量,漁業產值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金融辦:負責銀行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經營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本外幣存款貸款余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林業局:做好林業經濟發展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林業產值、增加值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科技局:負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經營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和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郵政管理局:負責郵政業經營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郵政業務總量、郵政行業業務收入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秦皇島銀保監分局:負責保險業經營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保險費收入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通信辦:負責提供電信業務總量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人社局:負責提供部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司法局:負責提供部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公安局:負責提供部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民政局:負責提供部分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營業收入和工資總額、衛生和社會工作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衛健委:負責提供部分衛生和社會工作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水務局:負責提供部分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提供部分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提供部分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市教育局:負責提供部分教育行業工資總額等指標數據和情況。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做好轄區內經濟運行情況監測分析;負責提供地區生產總值和增速等指標數據和情況。